好勝好鬥的人往往不是因為自信自驕。 相反, 好鬥的性格多數是源于心理的自卑。 在自卑這種心理支配下的人總常常覺得別人針對他, 看不起他, 從而對別人產生一種敵對情緒, 以此來“反抗”以“自保”。
我們身邊總有這樣的人:言語或行為上總是咄咄逼人, 帶有強烈的攻擊性。 其實這種攻擊行為背後隱藏著內心心理的強烈自卑。
1963年刺殺甘迺迪總統的奧斯沃德, 便是因為自幼缺少關愛、缺乏教養、身材瘦小、長相醜陋、婚姻失敗而極度自卑, 決定去槍殺在事業、家庭、財產方面都獲得極大成功的甘迺迪;2004 年的馬加爵事件,
為什麼當一個人的自卑感很強烈時, 他可能一反羞怯退讓的態度而變 成一個咄咄逼人的鬥士呢?奧地利心理學家阿德勒認為, 自卑是人在追求優越地位時一種正常的發展過程, 正常人一旦體會到自卑感, 就力求補償不足。
正是補償心 理機制的作用, 自卑感成了許多成功人士進取的動力。 林肯早期曾因為自己是私生子、面貌醜陋且言談舉止缺乏風度而自卑敏感, 後來他拼命自修, 力求從教育方面 來克服這些缺陷。
可見, 自卑本身並不可怕, 關鍵是面臨自卑時應有正確的自我認識和積極的補償行為:
一是必須停止將自己與他人進行不必要的比較,
二是必須放棄對超越自己能力的優越感的追求, 也就是說要量力而行, 坦然面對自己的缺點或劣勢, 不自欺欺人。
三是遭受挫折與失敗時, 不怨天尤人, 也不輕視自我, 要客觀地分析環境與自身條件, 這樣才可以找到心理平衡, 才可以發現人生處處是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