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治療原則:牙髓治療適用於牙髓病和尖周病的治療。 其原則:應治療急性病症, 解除劇痛;儘量全部或部分保存活髓;不能保存活髓時, 應努力保存牙齒。 根據病變性質、年齡和健康情況, 採用不同的治療方法。 對無保留價值或已不能治癒甚至對機體有害的牙齒, 可予拔除。
2. 治療方法
(1)應急治療:①開髓引流。 患急性牙髓炎或尖周炎時, 須開放髓腔, 後者還須清理根管, 打通根尖孔, 以減除內壓, 引流炎性滲出物, 解除急性疼痛。 ②切開引流。 患牙骨膜下膿腫或粘膜下膿腫時, 應在局部切開並置放引流條。 ③藥物止痛。
(2)間接蓋髓術:適用於深齲近髓或牙髓病變較輕而尚未穿髓的患者, 製備洞形, 去淨齲壞組織, 消毒窩洞, 洞底覆蓋蓋髓劑, 磷酸鋅水門汀作基底, 銀汞合金或複合樹脂充填。 常用的蓋髓劑有氫氧化鈣及其製劑, 丁香油氧化鋅水門汀等。
(3)直接蓋髓術:適用於因外傷或制洞而致的意外穿髓, 穿髓點直徑在1mm以內者。 注意防濕, 制洞後局部消毒, 在穿髓處覆蓋蓋髓劑, 墊基底後充填窩洞, 注意隨訪觀察, 檢查是否有活力。
(4)切髓術:適用於牙髓病變較輕又不能保存全部活髓者, 對牙根尚未發育完全的年輕恒牙尤為適用。 在局麻下去齲制洞, 清理乾淨和消毒窩洞後開髓,
(5)幹髓術:適用於有炎症的牙髓病變, 或需利用髓室固位和其他需行牙髓失活的患者, 主要用於後牙。 第一次失活:擴洞去齲, 在穿髓處置失活劑, 用氧化鋅丁香油水門汀密封洞口, 防止失活劑外溢和灼傷牙周組織, 但操作中切忌加壓。 第二次切髓充填:去除失活劑, 去淨齲壞組織後, 將冠髓去除。 用無水乙醇棉球乾燥髓室或用甲醛甲酚合劑棉球在根管口放置1分鐘, 然後在根管口處放置幹髓劑約1mm厚, 墊底充填, 並注意降, 防止牙折。 術後如出現症狀, 可改行去髓術或根管治療術。 幹髓術1次法:適應證同幹髓術,
(6)乳牙變異幹髓術:適用於乳牙牙髓壞死或尖周炎。 ①去齲制洞, 去除冠部死髓。 在髓室內放置甲醛甲酚合劑棉球, 用氧化鋅丁香油水門汀封固3~7 天。 ②封藥後如無腫痛, 則可去除封藥, 在根管口覆蓋幹髓劑, 墊底充填。
(7)去髓術:用於牙髓病變較重不能保留活髓或因牙折等, 利用根管固位而修復的患者。 局麻下開髓, 清理根管, 防止損傷尖周組織。 可即時充填根管。 充填前, 根管內須徹底止血, 充填時, 充填材料距根尖孔1mm, 必要時可封藥數日後再行根管充填。
(9)根管藥物療法:是近年來根管治療術發展的一個分支, 在清理根管後, 可不擴大或稍擴大根管, 封藥消毒, 約1周後, 去除封料, 在根管口覆蓋空管糊劑, 墊基底後充填窩洞。
(10)根管外科:有些病例在常規根管治療術難以治癒時, 需輔以外科手術治療。常用的方法有根尖切除術、尖周刮治術、根管逆行充填術及牙半切術等。根尖切除術和尖周刮治術:適用于不能進行常規根管治療術或治療失敗而又不能重新根管治療術者。如根管鈣化、彎曲或狹窄,根管內器械折斷,根尖折斷,原有根管充填物無法取出,或已作樁冠等而有尖周病變。根尖切除術是在根尖部骨壁開窗,使根尖部暴露,用細裂鑽或骨鑿除去根尖,但至少保留根長的三分之二,並用刮匙刮淨尖周病變組織。尖周刮除術是僅將尖周病變組織刮淨,而不切除根尖。根管逆行充填術:用於不能進行常規根管充填,特別是在根尖部分無法根充或根充不良的患者,從根尖區骨壁開窗,切除或不切除根尖,用牙鑽將根管壁從末端向冠側磨一縱溝,約3mm~4mm,以銀汞合金或磷酸鋅水門汀充填。牙半切術:適用於下頜磨牙的1 個根有重度牙周病,根分叉處骨質吸收過劇,1個根幾乎一半已齲壞或根折,重度內吸收等不能保留。而另半側牙冠、牙根尚可保留,但需進行根管治療術,複合樹脂或銀汞合金充填,並與鄰牙作固定橋修復。其他如截根術、再植術等,可根據需要選擇進行 。
需輔以外科手術治療。常用的方法有根尖切除術、尖周刮治術、根管逆行充填術及牙半切術等。根尖切除術和尖周刮治術:適用于不能進行常規根管治療術或治療失敗而又不能重新根管治療術者。如根管鈣化、彎曲或狹窄,根管內器械折斷,根尖折斷,原有根管充填物無法取出,或已作樁冠等而有尖周病變。根尖切除術是在根尖部骨壁開窗,使根尖部暴露,用細裂鑽或骨鑿除去根尖,但至少保留根長的三分之二,並用刮匙刮淨尖周病變組織。尖周刮除術是僅將尖周病變組織刮淨,而不切除根尖。根管逆行充填術:用於不能進行常規根管充填,特別是在根尖部分無法根充或根充不良的患者,從根尖區骨壁開窗,切除或不切除根尖,用牙鑽將根管壁從末端向冠側磨一縱溝,約3mm~4mm,以銀汞合金或磷酸鋅水門汀充填。牙半切術:適用於下頜磨牙的1 個根有重度牙周病,根分叉處骨質吸收過劇,1個根幾乎一半已齲壞或根折,重度內吸收等不能保留。而另半側牙冠、牙根尚可保留,但需進行根管治療術,複合樹脂或銀汞合金充填,並與鄰牙作固定橋修復。其他如截根術、再植術等,可根據需要選擇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