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臍疝該怎麼治療

1.嬰兒臍疝, 色大多數可通過臍部筋膜環的逐步收縮而在一歲內自愈。 因此2歲前, 除非嵌頓, 可以等待。 採用非手術療法促使自愈如已滿2周歲, 臍疝直徑超過1.5釐米者宜用手術治療, 沿臍口1釐米處, 沿臍作半圓形切口分高皮膚和皮下組織, 顯著腹直肌前鞘, 疝環及疝囊, 正中切開腹自線, 游離疝囊, 回納疝內容物, 在疝環處切除部分疝囊後, 給予縫紮然後將兩側腹直肌鞘緣(即腹自線)間斷縫合, 最後縫合皮膚。

2.成人臍疝宜早施手術治療, 嵌頓時應緊急手術。 圍繞臍部作一橫行橢圓形切口, 分離疝囊直至頸部,

細心分離粘連, 在疝囊頸部切斷, 將疝將同緊密粘連難以分離大網膜和多餘的皮膚一併切除。 於是, 盡多的游離疝環周圍的腹橫筋膜、腹膜。 予以橫形對合縫合, 然後在上下兩側游離腹直肌及其腱膜, 必要時可作重疊縫合。

用藥原則

1.臍疝選擇性手術一般可不應用抗菌素。 2.疝出現嵌頓、絞窄時, 或疝無嵌頓、絞窄但合併有呼吸, 泌尿系統感染者, 即需應用藥物包括用藥框限“A”和“B”。 3.絞窄性疝術後出現併發症或體質衰弱者, 術後除應用“A”、“B”外, 尚可考慮應用新特藥物及支援對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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