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驚厥的動作有時與正常活動不易區別, 這給醫生和家長的判斷帶來很大困難。 檢查新生兒有無驚厥, 必須把嬰兒被包全部打開, 仔細觀察自然姿勢和自發動作。 正常足月兒肢體均有一定張力, 以屈肌佔優勢, 故四肢保持在屈曲狀態, 兩手緊握拳, 大拇指內收。
被包打開後, 由於肢體束縛被解除, 皮膚受到寒冷刺激, 肢體即出現粗大震顫樣自發動作, 或徐緩的、無規則的、抽搐樣的手足徐動, 有時可見踝部、膝部和下頦的抖動。 這些無意識、不協調的動作是由皮層下中樞支配, 在新生兒期出現並無病理意義,
突然出現的肌張力改變、持續性的伸肌強直, 反復迅速的肢體某一部位抽搐, 以及陣發性痙攣是具有病理意義的。 新生兒驚厥的臨床表現可分為五種類型:輕微型、強直型、多灶性陣攣型、局灶性陣攣型、肌陣攣型。
1、輕微型:見於足月兒和早產兒, 表現為凝視、斜視、眨眼運動;吸吮、咀嚼樣口-頰-舌運動;單一肢體震顫, 固定或四肢踩踏板或划船運動以及呼吸暫停發作等。
2、強直型:多見於早產兒, 為四肢強直性抽搐。 表示病情嚴重, 有腦器質性病變。
3、多灶性陣攣型:見於足月兒, 以多個肢體振幅小, 頻率1~3次/秒的肌肉痙攣為特徵, 可由一側轉到另一側肢體, 多伴意識喪失。
4、局灶性陣攣型:多見於足月兒,
5、肌陣攣型:見於足月兒和早產兒, 以單個或多個肢體同步、對稱性急速屈曲痙攣為特徵, 上肢比下肢明顯。 表明有彌漫性腦損害。
新生兒驚厥應迅速進行病因論斷, 盡可能針對病因給予特異治療。 一旦發現驚厥應儘快到醫院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