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治療
1.生理性黃疸, 多在生後2~4d出現, 約1周後消失。
2.低體重兒、窒息兒、母嬰血型不合者以及其他容易發生高膽紅素血症的高危新生兒, 應及早在產後嚴密觀察黃疸發展情況, 並監測血清膽紅素, 酌情予以光療。
3.生後24小時內出現的黃疸, 首先考慮母嬰血型不合所致新生兒溶血病, 應查血型及Rh因數, 明確診斷及時治療。 若為Rh因數不合, 須立即換血治療。
4.母乳餵養者奶量不足所致的黃疸, 應酌情加奶。 黃疸較重, 黃疸指數超過204μmol/L(12mg/L), 應予光療及消黃靈注射液。
5.生理性黃疸不退或退而複現, 並有低熱、嘔吐、腹脹、肝脾腫大、大便淡黃或帶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