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移植術是治療終末期肝病的重要技術, 通過肝移植, 可以使晚期肝病患者在絕境中重獲新的生機。 原則上, 當各種急性或慢性肝病用其他內外科方法無法治癒, 預計在短期內無法避免死亡者, 均可考慮進行移植術。
各種原因引起的肝臟疾病發展到晚期危及生命時, 採用外科手術的方法, 切除已經失去功能的病肝, 然後把一個有生命活力的健康肝臟植入人體內, 挽救瀕危患者生命, 這個過程就是肝移植, 俗稱“換肝”。
肝移植 - 適應症
原則上, 當各種急性或慢性肝病用其他內外科方法無法治癒,
近年來原位肝移植所治療的疾病病種不斷擴大, 迄今為止, 據不完全統計肝移植已被成功用於60多種肝臟疾病的治療, 依據疾病的性質, 可概括分為:終末期肝硬化疾病、肝臟惡性疾病、先天性代謝疾病和急性或亞急性肝功能衰竭。 隨著肝移植經驗的增加, 移植的禁忌證也在不斷地減少。
肝移植 - 禁忌症
絕對禁忌
1、存在難以控制的感染者。
2、愛滋病病毒感染者。
3、難以戒除的酗酒或藥物依賴者。
4、患有不可逆腦組織損害者。
5、肝外存在難以根治的惡性腫瘤。
6、有難以控制的心理障礙或神經病。
相對禁忌
1、受體年齡≥65歲或
2、存在外科解剖困難情況。
3、肝臟進展期惡性腫瘤。
4、存在嚴重心、肺、腎等重要器官病變。
5、既往有精神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