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是指將一個個體的細胞、組織或器官用手術或其他方法, 導入自體或另一個個體的某一部分, 以替代原已喪失功能的一門技術。 根據導入移植物不同, 分為細胞、組織和器官移植。 一般說來器官移植的適應證主要是所需移植器官的功能衰竭, 導致該器官功能衰竭的原因不盡相同。
1、自體移植
以自身的細胞、組織或器官進行移植, 無排斥反應, 可永久存活。 器官如原位植回稱為再植, 如斷肢再植。
2、同質移植
同卵雙生的孿生兄弟, 其組織器官相互移植, 亦能永久存活而不產生排斥反應。
3、同種異體移植
供體和受體屬同一種, 如人的組織或器官移植給另一人, 短時期內可存活, 但以後可能有排斥反應, 使得移植物不能永久存活。
4、異種異體
移植以不同種族動物的組織, 有強烈的排斥反應, 如將雞皮移至人體上。
由於器官移植患者術前即存在器官功能不全, 手術創傷大, 術後需要常規應用免疫抑制藥物治療, 術後早期容易發生感染性併發症和手術技術相關性併發症。 近年來, 隨著手術技術和圍手術期治療水準的提高, 術後早期併發症發生率和死亡率已經顯著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