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步驟:
01 具有強迫症狀是第一前提 強迫症,
自然是要以強迫的症狀為主要表現才對,
如果患者的痛苦之中找不到明顯的強迫症狀,
那麼肯定診斷的第一前提就不成立了。
而強迫症狀的形式是多樣化的,
主要表現為強迫思維和強迫行為。
強迫思維包括:強迫體驗、強迫懷疑、強迫性窮思竭慮、強迫聯想、強迫回憶、強迫性對立思維、強迫意向、強迫情緒等。
強迫行為包括:強迫檢查、強迫清洗、強迫詢問、強迫性儀式動作、強迫性收集行為、強迫性整理、強迫性注視等。
02 強迫症狀來自內心,
並且反復出現無法擺脫 首先,
強迫症患者能夠體驗到強迫症狀來源於自己內心,
不是被別人和外界強加的。
強迫症患者時常體驗到的是“自己跟自己作對”,
這是強迫症狀非常典型的描述。
其次,
強迫症狀是反復出現的。
當這些強迫表現在一定時間內反復糾纏,
成為強迫症患者困擾時就可能構成症狀,
如果這些表現只是偶爾出現,
構成症狀的可能性就很小。
再次,
強迫症患者會認識到某些想法、做法都是沒有意義的,
是違背自己意願的,
雖然試圖極力抵抗克制,
但是最終都無法擺脫,
因而感到極大的痛苦。
這三點是確定強迫症狀的核心,
只有大致符合以上三個特點,
才能認為比較符合強迫症狀。
03 能夠排除引起強迫症狀和類似強迫症狀的其他疾病 有強迫症狀的三個特點只是診斷強迫症的前提,
但是疾病的複雜性和判斷的難度有時候超過一般人的想像。
因為有很多疾病都會出現強迫的症狀,
有很多的疾病也會有類似強迫的許多特點,
所以要慎重的排查很多相關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