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epilepsy)是大腦神經元突發性異常放電, 導致短暫的大腦功能障礙的一種慢性疾病。 而癲癇發作(epileptic seizure)是指腦神經元異常和過度超同步化放電所造成的臨床現象。 其特徵是突然和一過性症狀, 由於異常放電的神經元在大腦中的部位不同, 而有多種多樣的表現。 癲癇治療分很多種, 其中較出名的是分離型腦起搏器, 分離型腦起搏器就是通過控制大腦的異常放電控制癲癇發作。 癲癇病的誘發原因很多, 症狀也很多。 臨場證明癲癇是一種治癒後極易復發的一種精神科疾病, 那麼癲癇病為什麼治癒後容易復發呢。
第一、治療不徹底。 多年的臨床發現, 許多癲癇患者的復發與未能經過系統、全面、徹底治療有關。 有不少患者開始治療效果是不錯的, 但是, 一有療效就自行停藥, 會導致病情反復發作。 這些患者及其家屬認為只要癲病近期不發作、生活能夠自理, 疾病就算好了, 殊不知發作的控制是由於藥物作用的結果, 並不意味著大腦神經元功能完全恢復正常, 因此在停止治療後, 發作又出現, 有時甚至比以前發作還要嚴重, 導致惡性循環, 形成難治性癲癇。 一定要清楚, 癲癇病是一種病程相對長、治療難度相對大的疾病, 發作得到控制後一般仍需較長時間的鞏固治療, 起碼應在症狀消失一到兩年後, 才能逐步停藥。
第二, 患者生活承受力弱。 一般來說, 癲癇患者的精神承受能力和身體素質都較差, 因此生活中的不良刺激容易導致疾病的復發, 如婚姻、家庭、工作等出現了問題, 癲癇患者無法接受容易發病,
第三, 癲癇有一定的誘發因素, 具體誘發因素因人而異。 患者應多注意總結自己發作前的先兆表現和誘因, 對感冒、驚恐、飲食不當、天氣變化、強烈刺激等多加觀察和體會, 並儘量避免這些可能的誘發因素, 同時還應定期到專科複查, 必要時作相關的血藥濃度檢測, 以便調整藥物的劑量和用法, 使發作控制更理想。
第四, 存在下面一些因素的患者,
1、30歲以後發病者;
2、控制前發作頻率高、病程長者;
3、大腦有器質性病變者;
4、存在精神發育障礙者;
5、停藥前腦電圖異常者, 尤其是重度異常者;
6、停藥前多藥聯用或血藥濃度高者;
7、某些發作類型:如複雜部分性發作、小發作變異型。
若是及時給予正規抗癲癇診療, 長期規律服藥, 定期複查, 80%以上的癲癇患者完全能控制病情。 另外, 重視癲癇的規範診療非常重要, 一旦明確診斷, 治療越早越好, 腦損傷將越小、復發越少、預後越好。
癲癇病患者若及時就醫治療, 八成多的患者病情能夠得到控制。 因此精神健康網專家提示, 癲癇一旦被確診就要積極治療, 越早治療越好, 不但能減少對腦機能的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