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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膽鹼酯酶藥不能長期服用

膽鹼酯酶藥物只能使肌無力的症狀獲得一過性改善, 長期使用可促進乙醯膽鹼的破壞, 使肌無力症狀越來越重, 弊多利少, 對疾病晚期的病廢狀態患者無效, 因此本類藥物只能是對症治療, 而不是根本性治療。 但在西藥方面, 抗膽鹼酯酶藥仍然是治療重症肌無力的常用藥物。

目前膽鹼酯酶抑制劑主要是溴吡斯的明, 本藥在許多重症肌無力患者中應用均有效。 一般在疾病早期或輕症患者效果很好, 推測因為仍然有足夠的乙醯膽鹼受體存在有關, 但幾個月以後需要增加藥物劑量才能達到同樣的效果,

最後雖然達到最大劑量療效仍然下降。 若在治療一開始時療效不好, 應鼓勵患者減用或停用溴吡斯的明治療, 因為此治療對神經肌接頭遭受的自身免疫攻擊沒有顯著治療作用, 並且掩蓋了疾病的本身進展過程甚至導致表位擴散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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