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兒童弱視治療後期, 許多家長經常會滿懷期待地問到同一個問題——“我的孩子弱視治好了就可以摘掉眼鏡嗎?”有的家長甚至在被告知孩子弱視已經治癒後, 自行摘掉眼鏡!
要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要明確以下幾點:
一、人眼看“東西”的過程是一個“視覺加工”過程, 加工的原材料是“東西”在眼底的投影, 清晰的投影是清晰視覺的基本前提。 屈光不正(包括遠視、近視、散光)患者看不清“東西”, 就是因為眼睛聚焦能力缺陷, “東西”無法在眼底形成清晰投影。 而眼鏡的作用就在於彌補眼睛的這一缺陷。 如果眼睛存在這樣的缺陷,
二、對於弱視患兒而言, 弱視的治癒只是表明其視覺分辨能力恢復正常, 並不意味著其眼睛結構的必然正常。 所以, 如果孩子眼睛還存在由於結構缺陷而致的“度數”, 就需要繼續戴鏡, 否則容易導致弱視復發而功虧一簣!
三、弱視治療的內容包括兩個方面:其一是提高弱視眼的視力, 其二是重建和恢復雙眼視覺功能。
雙眼視覺功能包括下列三級:
1、同時視功能——兩隻眼睛同時看清同一個目標物件的能力;
2、融合功能——兩隻眼睛將看到的同一個目標物件所形成的兩個像合二為一的能力;
3、立體視覺——雙眼判斷目標物件層次和空間位置的能力。
弱視治療的最終目的不但要提高弱視眼視力,
四、健康的視覺包括三個層次的內涵:
其一, 是看得清楚;
其二, 是看得舒服;
其三, 是看得持久。
眼鏡是否能摘掉, 不取決於任何人的願望或喜好, 而是取決於去掉眼鏡後能否達到上述健康視覺的三項標準。 弱視治療的目標是在提高弱視眼視力的基礎上, 進一步建立和恢復雙眼視功能,
綜上所述, 對於大多數患者而言, 弱視治癒, 並不意味著戴鏡的終結, 盲目摘掉眼鏡是錯誤而且危險的!
那麼, 哪些患者可以摘掉眼鏡?又何時才能摘掉眼鏡呢?
正如兒童視力發育是一個動態的漸進過程, 孩子眼睛結構的發育也是隨著其身體的發育而逐步趨於(相對)完善和穩定的, 因此孩子眼睛的“度數”也是不斷變化的, 一般而言, 遠視的基本趨勢是逐步降低, 若低至自身能克服的“生理性遠視”水準, 裸眼視力穩定正常, 即可摘掉眼鏡。 而近視的基本趨勢是逐步增高, 其程度因性質而異, 因人而異。 對於絕大多數人而言, 這種變化止于成年。
對於高度遠視及近視者, 最終是否能摘掉眼鏡, 取決於其眼睛結構發育終止時的度數高低和其對視力水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