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醫藥管理局10月12日下發通知, 啟動新一輪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工作, 並明確申報條件。
通知規定, “十五”期間建設的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重點學科均可申報新一輪重點學科建設項目。 新申報的重點學科建設點必須符合六項條件:
一是學科所在單位應當為三級以上醫療機構或省級以上教育、科研機構;
二是學科應有明確具體的學科學術發展目標和三個以上相對穩定、已取得標誌性成果的研究方向;
三是學科有一支結構合理, 政治、業務素質較高的學術團隊。
四是所在院校重視學科建設工作,組織落實, 制度健全, 管理科學;
五是教學、科研條件居國內同類學科先進水準, 具有較強支撐相關學科的能力, 有良好的圖書文獻和現代化資訊保障體系, 具備學科建設工作和開展學術活動的支撐條件、後勤保障條件;
六是申報單位和地方政府應有經費支持。
通知要求, 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確定本省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點推薦名單(其中臨床學科數占60%、基礎學科數占20%、中藥學科數占20%), 於10月20日前報送到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專家委員會將對申報項目進行同學科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