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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治療強迫症 4招心理調節減緩強迫衝動

眾所周知, 強迫症是一種非常痛苦的疾病, 病人對其強迫想法成年累月地進行著艱苦的“自查搏鬥”, 他們力圖克制卻無法擺脫, 對自己反復出現的、明知不對的行為覺得不能控制, 常誤認為或怕別人認為是“精神病”, 內心痛苦到了極限。 由於強迫症病人的“自相搏鬥”並不能解決問題, 反而使強迫症狀愈演愈烈, 病人的信心不斷降低。 所以, 強迫症病人常會問醫生:強迫症是精神病嗎?強迫症能治好嗎?

強迫症並不是精神病, 病人由於覺得自己的思維和行為不正常, 往往誤認為患了精神病;在人前能竭力掩飾自己的病態,

甚至回避就醫。 但是, 掩飾和回避只會拖延問題的解決, 增加治療和自救的困難。

強迫思維一旦干擾正常心理活動, 不但會影響智力水準的發揮, 同時也會造成心理壓力, 使患者更覺自卑、緊張和焦慮, 對患者的正常生活和學習造成影響。 強迫症的本質是心理上的自相搏鬥, 因此, 治療強迫症一般應採用心理治療為主、藥物治療為輔的方法。 

強迫症的治療當然不是易事, 雖然病理生理學研究發現, 強迫症病人腦內缺乏一種稱為5-羥色胺的傳遞資訊的神經介質, 藥物氯米帕明(亦稱“安拿芬尼”)和選擇性5-羥色胺重攝取抑制劑(如氟西汀、帕羅西汀、舍曲林), 都能增加腦內神經突觸間隙的5-羥色胺, 具有抗強迫作用,

為強迫症的藥物治療提供了新的武器。 藥物治療的有效率大約為60%~70%, 但是往往有或多或少的副作用。 為了避免症狀反復, 即使有效的病人仍然需要長時間維持治療。 而行為治療的研究顯示, 有效的行為治療同樣可使強迫症病人腦內5-羥色胺含量增加。 所以, 有學者主張, 採用心理治療解決病人的心理問題, 幫助病人改變其人格偏差, 應是強迫症基本的治療方法。

採用心理治療遇到的首要障礙, 在於強迫症病人對治療的消極態度。 他們覺得症狀無法控制, 對能否好轉沒有信心, 更沒有決心去自救。 這種消極態度是十分有害的, 必須加以改變。 只要讓他們認識到自救康復的可能性是確實的, 幫助他們樹立信心,

鼓勵他們下決心自救, 他們的消極等待的態度就將發生改變。 當然有了正確的態度, 還需要強迫症病人理解自己的心理問題, 採取正確的自救方法並堅持行為操練, 強迫症病人原先的“山重水複疑無路”的心境, 才能變成充滿希望的“柳暗花明又一村”。

強迫症的心理調節方法:

1、心理支持

強迫性思維的出現或加重多發生於精神緊張或有心理壓力, 心理矛盾的狀態。 強迫性思維難以擺脫又加重心理矛盾, 導致惡性循環, 易出現焦慮情緒或心理上的痛苦。 所以在人感受到心理壓力加重的時候應特別注意心理衛生, 家庭和社會, 親人和老師、同事也應予以安慰, 心理支持, 幫助他們作好心理調適, 減輕強迫性症狀的出現。

2、轉移注意力

實際上也是一種談化, 即是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於工作、學習和業餘興趣上尤其是當自己強迫性思維出現時, 若能及時去注意別的事情, 去從事自己最感興趣的活動, 轉移自己對強迫性思維的注意, 也就能避免心理矛盾和痛苦。

3、順其自然

對自己的強迫性思維的症狀適當談化, 順其自然, 不必介意。 或忽視、淡化它的存在, 不要因為強迫性思維的存在而帶來心理矛盾, 造成焦慮情緒, 不要把強迫性思維的存在看成是多麼嚴重的問題。 不要怕它, 淡化它就很自然地阻斷它造成的惡性循環。

4、增強心理素質

即個性和自我心理調適能力的鍛煉。 強迫症更好發于那些心理素質較差的個體。 表現為意志不強,

意識理智對自己的思維活動缺乏有效的控制, 也表現為自己心理調適能力薄弱, 不容易避免強迫性思維所帶來的心理矛盾, 無力擺脫強迫性思維及其所引發的惡性循環。 要磨煉自己的個性, 增強自己的心理承受和心理調適能力, 以期從根本上克服強迫症。

強迫症是一種非常隱蔽的心理疾患, 其發病時間可以長達7年左右。 要避免青少年出現這類心理問題, 家長和學校都要注意青少年在各個成長階段的心理發展情況, 既要發展智力因素, 也要發展非智力因素, 既要注重理性思維的訓練, 也要注重非理性思維的培養, 要使他們保持心理發展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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