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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選人工體外受精胚胎

德國最高法院6日裁定, 人工體外授精胚胎經過篩選後植入女性子宮的行為合法。

德國柏林一名47歲婦科醫生先後為3對夫婦實施人工授精, 獲得多個受精胚胎。 他當時認定, 3對夫婦中皆有一人可能存在先天基因缺陷, 或導致“流產、新生兒死亡或新生兒患嚴重疾病”的情況。 因此, 他對這些胚胎展開篩選, 僅把“健康”胚胎植入子宮, 讓其他胚胎自生自滅。 他2006年就這一醫學程式向柏林一家法院“自我起訴”, 獲得無罪判決。 但當地檢察機構認定他違反胚胎保護法, 提起上訴。

“遭起訴的婦科醫生沒有違反胚胎保護法,

無罪釋放。 ”最高法院在判決中說。

法官巴斯多夫說, 如果“接受人工授精者的孩子有出現先天基因缺陷的風險”, 篩選人工體外受精胚胎的行為應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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