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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癌的診斷標準是什麼呢

肝癌是一種非常多見的疾病, 這種疾病的威脅是我們不能忽視的, 很多人都因為疾病失去了寶貴的生命。 要治療肝癌疾病, 患者朋友首先要瞭解這種疾病的診斷措施, 進行專業的檢查, 才能夠保證疾病的確診。 下面專家具體介紹一下。

一、如無其他肝癌證據, 甲胎蛋白對流法陽性或放免法≥500微克/升持續1月以上, 或放免法≥200微克/升持續2月以上, 並能排除妊娠、活動性肝病、生殖腺胚胎性腫瘤等, 在肝癌的診斷標準中, 這也是很重要的一種。

二、有肝癌臨床表現, 加上核素掃描、B超、CT、肝動脈造影、X線橫膈征、酶學檢查等有3項肯定陽性並能排除繼發性肝癌者,

這也是肝癌的診斷標準的一個方面。

三、在肝癌的診斷標準中, 有肝癌臨床表現, 加肯定的遠處轉移灶或肉眼可見的血性腹水中找到癌細胞。 並能排除繼發性肝癌者。 應指出, 甲胎蛋白陰性者符合上述臨床肝癌的診斷標準, 其診斷準確性仍難超過90%。

肝癌的診斷標準中需要AFP陽性還需排除假陽性、有占位元性病變還需具有肝癌的特徵, 應該是準確的。 作為肝癌的診斷標準, 近年在臨床工作中發現AFP陰性的病例不斷增多, 這一條的設置是十分必要的。 由於未能有AFP陽性這樣一個有力的肝癌的診斷標準, 所以在影像診斷方面應尋求更多的證據。 或再增加其它肝癌標誌物的診斷依據,

不過其它肝癌標誌物診斷的特異性不及AFP, 所以要求至少有兩種較為可靠的標誌物陽性, 其目的自然是為了增加診斷的可靠性, 在肝癌的診斷標準中, 這是相當重要的。

肝癌的治療方法有很多, 雖然這種疾病是一種比較多見的疾病, 但是還有很多人對於疾病不是特別瞭解。 患上疾病之後, 患者就要積極的進行治療, 不要錯過了最佳的治療時間, 才能夠有效的治療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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