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事故可引起哪些傷害?
1、爆燒傷
爆燒傷實質上是燒傷和衝擊傷的複合傷, 發生在距爆炸中心1~2米範圍內, 由爆炸時產生的高溫氣體和火焰造成。 嚴重程度取決於燒傷的程度。
2、爆碎傷
爆炸物爆炸後直接作用於人體或由於人體靠近爆炸中心, 造成人體組織破裂、內臟破裂、肢體破裂、血肉橫飛, 失去完整形態。 還有一些是由於爆炸物穿透體腔, 形成穿通傷, 導致大出血、骨折。
3、爆震傷
又稱為衝擊傷, 距爆炸中心0.5~1.0米以外受傷, 是爆炸傷害中最為嚴重的一種損傷。
受傷原理:爆炸物在爆炸的瞬間產生高速高壓,
衝擊波比正常大氣壓大若干倍, 作用人體造成全身多個器官損傷, 同時又因高速氣流形成的動壓, 使人跌倒受傷, 甚至肢體斷離。
爆炸傷者的急救措施有哪些?
1、立即組織倖存者自救互救, 並向120、110、119報警台呼救:
爆炸事故要求刑事偵察、醫療急救、消防等部六的協同救援。 普通百姓可以在這些人員到來之前保護現場, 維持秩序, 對傷者進行初步急救。
2、檢查傷患受傷情況, 先救命、後治傷:
神志不清者頭側臥, 體質呼吸道通暢, 迅速設法清除氣管內的塵土、沙石, 防止發生窒息。
若傷者呼吸停止, 立即進行口對口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按壓。 但傷者已發生心臟和肺的損傷時, 慎重應用心臟按壓技術,
3、就地取材, 進行止血、包紮、固定:
搬運傷患注意保持脊柱損傷病人的水準位置, 以防止移位而發生截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