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氣墊,
是一種高空逃生的救生設備。
它具有充氣時間短,
緩衝效果顯著,
操作方便,
使用安全可靠等特點。
採用具有阻燃性能的高強纖維材料製成, 具有阻燃,耐磨,耐老化,折疊方便,使用壽命長等特點。
根據實際的滅火救援經驗,
從三個方面淺釋如何走出救生氣墊使用的誤區,
供大家參考。
一、是在分秒必爭的火場設氣墊緩不濟急。
目前我區消防戰鬥中隊警力不足,
在分秒必爭的火場,
第一考慮是立刻組織撲救火災,
和救援被困群眾。
因為火場逃生時間非常有限(根據研究在起火房間,
從起火燃燒至全面燃燒只需要六分鐘),
在這麼短的時間內,
考慮先設置救生氣墊是不切合實際的想法,
等待氣墊充氣完成需要時間,
氣墊太輕,
當充氣完成後,
容易飄動,
整個過程至少要5人同時操作,
再加上消防隊出動所需要時間,
根本來不及。
所以我們要慎用氣墊救生,
不要導致群眾為等待鋪設氣墊,
而延誤逃生時機,
反而造成更嚴重的傷亡。
此外,
當群眾跳下時,
以現有鐵窗林立,
到處充滿下降空間障礙,
群眾能準確落在氣墊上嗎?由此可見,
在瞬息萬變的火災現場我們指揮員要保持清醒的頭腦,
審時度勢,
合理應用滅火戰術,
準確發揮救生氣墊等器材的作用。
二、是火災時慎用救生氣墊,
以免誘導跳樓。
火場如果鋪設氣墊等於變相鼓勵群眾跳樓,
這會衍生三個很嚴重的問題:第一是群眾可能在氣墊尚未完成充氣前就往下跳,
而直接撞擊到地面,
造成更嚴重的傷亡;第二是群眾看到氣墊後就爭先往下跳,
先跳的人來不及離開氣墊,
後跳的人已經掉下來碰撞在一起,
最後所有跳樓的人都撞在氣墊上,
產生更嚴重的傷亡;第三是根據測試,
從距地面15米至20米是氣墊逃生的極限(約六層樓以下),
而火場設氣墊後,
無法要求只有六樓以下的人才可以跳,
七樓以上的群眾如果看到氣墊一樣會往下跳,
就極易因衝擊力或無法精准落在氣墊上而造成傷亡,
所以火場搶救絕對不宜使用氣墊救生。
三、是要認真做好氣墊的日常維護、檢查工作。
2006年8月29日,
公安部技術監督委員會批准發佈了GA631-2006《消防救生氣墊》消防救生氣墊分為普通型消防救生氣墊和氣柱型消防救生氣墊。
《消防救生氣墊》標準規定了消防救生氣墊的型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使用貯存、日常檢查和檢驗規則。
由於消防救生氣墊產品的特殊性,
標準明確規定其僅用於消防部隊緊急救援且無其他任何可替代方法時使用,
救援高度不得超過16米。
每三個月應取出充氣檢查一次,
用50公斤的沙袋從12米的高度進行三次投放試驗,
日常檢查中嚴禁由人員進行試跳。
所以消防戰鬥員在日常的檢查、維護保養中要嚴格按照以上要求進行操作,
切不可麻痹大意,
造成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