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熱”是指在使用藥物治療疾病的過程中因藥物導致的發熱。 “藥物熱”通常在服藥6~10天后發生, 最短者為1小時, 最長為25天。 能引起“藥物熱”的藥物有多種, 近年來, 尤其是使用抗生素引起的“藥物熱”時有發生。 有人統計, 其中常見的有魯米那、解熱鎮痛藥、磺胺類、奎寧, 抗生素有青黴素、氨苄青黴素、鏈黴素、氯黴素、先鋒黴素、萬古黴素、灰黃黴素等。
“藥物熱”常伴藥疹, 也有不伴藥疹的單純性藥熱。 “藥物熱”表現有惡寒(或寒戰)發熱, 熱型有弛張熱、稽留熱或微熱。 還可伴有周身不適、頭痛、肌肉疼痛、關節痛、淋巴結腫痛和消化系症狀等,
目前, 人們自行使用非處方藥更增加了引起“藥物熱”的機會。 老年人因對藥物的判斷力較差, 更容易引起“藥物熱”。 因此, 老年人應嚴格按照醫生的要求用藥, 必要時由家人協助給藥, 切不可盲目用藥。 一般而言, 在應用抗生素的療程中, 如病情已改善, 體溫下降或已趨正常之後再度上升或熱度重現者, 應考慮藥物熱的可能。 一旦出現“藥物熱”應立即停藥, 並找醫生說明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