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牙周炎的治療目標應是徹底清除菌斑、牙石等病原刺激物, 消除牙齦的炎症, 使牙周袋變淺和改善牙周附著水準, 並爭取適當的牙周組織再生, 而且要使這些療效能長期穩定地保持。
一、清除局部致病因素
⒈控制菌斑儘量使有菌斑的牙面只占全部牙面的20%以下。
⒉徹底清除牙石, 平整根面潔治, 刮治, 根面平整。
⒊牙周袋及根面的局部藥物治療採用緩釋劑型。
二、牙周手術
基礎治療後6~8周時, 應複查療效, 若仍有5mm以上牙周袋, 且探診仍有出血, 或有些部位的牙石難以徹底清除,
則可視情況決定再次刮治或需進行牙周手術。
三、建立平衡的牙合關係
鬆動牙的結紮固定、各種夾板、調牙合。
四、全身治療
積極治療全身病。 勸患者戒煙。
五、拔除患牙
對於有深牙周袋、過於鬆動的嚴重患牙, 應儘早拔除。
六、維護期的牙周支持療法
菌斑控制, 定期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