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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醫藥局徵求提升工程檢查評估意見

日前,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起草的《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檢查評估方案》, 向各地各部門徵求意見。 《方案》要求, 省級檢查評估至少要覆蓋每個市(地)30的縣(市、區)。 6月底前完成市縣級檢查評估, 7月底前完成省級檢查評估。

《方案》要求各省依據《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檢查評估細則(基本版)》制定本省檢查評估實施細則。 《細則》中明確了評估指標、評估方法、評估標準和分值。 《細則》中有4個核心指標, 包括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占本類機構總數的比例、鄉鎮衛生院占本類機構總數的比例、社區衛生服務站占本類機構總數的比例和村衛生室占本類機構總數的比例,

分值均為35分。

《細則》中有12個重點指標。 比如在“鄉鎮衛生院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中, 本省(區、市)鄉鎮衛生院中醫類別醫師占醫師總數的比例和中醫類別醫師占本機構醫師總數的比例達到以上屬於重點指標等, 分值均為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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