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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醫藥局開展中醫醫技操作臨床驗證

日前,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印發《中醫醫療技術操作方案臨床驗證工作要求》和《中醫醫療技術操作方案臨床驗證工作方案體例》, 要求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各成員單位按照要求做好中醫醫療技術操作方案臨床驗證工作, 並於12月底前提交階段性驗證報告。

《要求》指出在品質管制方面, 要求驗證參與單位負責人負責品質檢查工作;各類別協作組、技術協作組成立檢查小組, 負責檢查各成員單位的驗證工作, 並定期檢查驗證情況, 記錄備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會同各省中醫藥管理局不定期抽查驗證工作。

《體例》對驗證內容做出具體設定, 包括適應病種、臨床效果、操作方法及治療難點和新的技術增長點等。 並規定:參與每個操作方案的驗證單位必須在3家以上, 每個驗證單位承擔的病例數原則上不少於3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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