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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絞痛千萬不能“痛時再治”

心絞痛是冠心病的一種常見症狀。 其典型表現為短時間的(一過性)心前區疼痛, 一般持續數秒至幾分鐘便消失, 也就是說心絞痛是間斷、短暫發作的疾病。 間斷時間短則數天、數周、數月, 長則數年才發作一次。 因此, 許多人常常認為不疼痛便好了, 從而掉以輕心。

心絞痛發作之後並不是冠心病真的緩解消除, 或沒有危險了, 實際上不及時診治常常會導致延誤治療時機、增加治療難度和降低療效, 甚至威脅生命。

心絞痛原因是冠狀動脈(供給心臟氧氣和營養物質的血管)狹窄使得心臟的供血相對或絕對減少。

狹窄是由於冠狀動脈壁內形成了以膽固醇為主的粥樣硬化斑塊阻塞了血管腔, 或同時有痙攣(過分的血管收縮)而造成的, 相對供血不足常指心臟活動量明顯增加, 如心率加快, 收縮力增強等, 心臟需氧量就會增加, 使實際供血量顯得不足。 絕對供血不足常指冠狀動脈狹窄已達到相當嚴重的程度, 當生活中遇到某些誘因, 如睡眠噩夢、情緒波動、氣候變化、文娛活動等, 都可導致心絞痛突然發作。

無論哪種供血不足均會突然造成心肌細胞缺血, 導致嚴重的心律失常而猝死, 也可因缺血過久而出現急性心肌梗塞。 也就是說, 每一次或僅發作一次短暫的心絞痛, 都說明冠狀動脈已出現病變。 有些病人平時完全沒有任何症狀,

既往也無心絞痛發作史, 但第一次發病時病情就很嚴重;有些病人的病變並不重, 但卻也可因發生心絞痛而致死。 由此可見, 只要發作過一次心絞痛, 就應當立即接受心內科醫生的診治, 並接受隨訪與冠心病防治, 以防發生猝死或急性心肌梗塞。

因此, 心絞痛“經常痛時再治”的想法是十分錯誤的想法, 千萬不能等到心絞痛反復發作後才診治, 那樣常常為時已晚。 須知, 心絞痛的診治是越早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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