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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應警惕!是藥三分毒用藥需謹慎!

中醫認為, 凡峻下滑利、祛痰破血、耗氣散氣、大辛大熱、大苦大寒、重墜及一切有毒之品, 均可能導致胎萎不長、畸胎及胎死腹中等不良後果, 被認為是妊娠禁忌藥。 這些藥物如巴豆、大戟、蕪花、瞿麥、茅根、意苡仁、半夏、天南星、斑蟊、水蛭、蜈蚣、牛膝、麝香、烏頭、幹漆、雄黃、地膽、牛黃、赭石、粉錫(胡粉)、幹漆、水銀等。

孕婦慎用的中藥凡活血行氣、溫熱燥火或瀉下利水等藥, 用之不當可以傷胎, 故宜慎用。 如桃仁、紅花、丹皮、蘇木、三棱、莪術、附子、肉桂、桂枝、吳茱萸、大黃、芒硝、番瀉葉、木通、馬鞭草等, 但如病情需要亦可適當選用,

惟要注意用法用量和配伍, 並要注意"衰其大半而止"。

藥物對胎兒的毒害及其影響程度, 主要取決於藥物的種類、性質、劑量和用藥持續時間, 以及給藥的途徑, 和胎兒的易感性。 一般來說, 用藥時間越早, 持續時間越長, 劑量越大, 及注射用藥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的機會增多。 但孕婦生病, 還是要請醫生診治, 在醫生指導下用藥, 不能貽誤病情;如延誤病情, 不但影響胎兒生長發育或發生畸形, 而且由於延誤治療, 孕婦的健康也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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