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臨床合理輸血主要責任者是臨床醫生;
2、臨床合理輸血主要責任者是臨床醫生;
3、嚴格掌握輸血適應證, 不以Hb作唯一輸血指標;
4、制定合理輸血方案, 尤其是需要長期輸血時;
5、開展成分輸血, 提倡輸注晶體、膠體液代用血;
6、以藥物及造血生長因數替代人源血液;
7、儘量減少不必要的輸血。
8、應用血液保護措施和技術, 如:自體輸血、血液麻醉、控制性低血壓技術。
9、應用輸血新技術, 如:白細胞去除、輻照、治療性單采、病毒滅活、凝血因數新產品等。
10、遵循國家有關臨床輸血的法規、指南實施輸血;
11、全血輸注時代已逐漸被取代;成分輸血已成主流,
12、輸血安全措施(血液核查、輸血前檢查、臨床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