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戀愛”可以說是“成也蕭何,
敗也蕭何”。
兩個人好的時候,
心往一處想,
勁往一處使,
占盡了天時地利人和。
可是一旦受到打擊,
“合資愛情”也是最不堪一擊的組合形式。
有些工作中的合作夥伴日久生情成為情侶,
也有些情侶共同開創一項事,
這樣的愛情被稱作“合資愛情”。
今年32歲的朝亞紅已經換了5家外企公司,
薪水越換越高,
已經成為部門的得力員工,
似乎一切都很如意,
時下唯一惱人的問題便是婚戀。
和周圍的女友相比,
自己的外貌、氣質並不差,
工作、生活的能力也不差,
為什麼至今仍是形單影隻呢?朝亞紅自己也納悶,
可能朝小姐只有從自己的事情跳出來想才有答案。 事實上並不是她有什麼問題, 而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 “合資”的情感故事已經成了許多白領的忌諱, 共識就是別和工作夥伴、生意夥伴談情說愛。 這其中究竟有幾分道理?
愛上了上司
陳明是某公司的主要負責人之一, 碧蕙小姐是他的得力下屬。 兩個人的戀愛關係已經不是公司裡的秘密。 儘管碧蕙處處留意,
如果換一家公司, 憑碧蕙的能力, 也一樣會成為上層的左膀右臂, 可在這家公司裡, 每個人都認為她是憑藉“花瓶功夫”才得以脫穎而出的。 女同事對她側目而視, 男同事也對她敬而遠之。
如果碧蕙能夠對自己的“特殊地位”沾沾自喜也就罷了, 偏偏她又是一個勤奮好強、一心想在工作中做出成績的人, 對自己在公司的尷尬地位非常痛苦。 她想不如乾脆換一家公司, 可陳明又對她苦苦挽留, 讓她進退兩難。
建議:如果你的戀愛對象恰好是你的上司, 而你又不願意在他的保護傘下坐享其成, 那麼你的正確選擇就是調換工作崗位:調到另外一個不相關的部門,
我愛上了我的客戶
亦敏小姐是某網路公司的業務骨幹, 主要負責接洽大客戶的業務。 在一來二去的接觸中, 和一家大客戶的負責人方先生墜入了愛河。
他們的戀情曝光後, 亦敏卻感到了來自公司的壓力。 本來公司與客戶的關係是雙向選擇的事情, 訂單跑了也屬非常正常的情況, 可自從知道了亦敏是方先生的女朋友, 她所在的公司便認定方先生的公司有“義務”購買他們的產品, 而且如果出了問題, 只要亦敏出面, 一切都可以化干戈為玉帛。
如果一筆交易中貨物的品質出現了問題,
${FDPageBreak}
同樣,
當亦敏把壓力施加給方先生,
方先生也感覺非常不快。
愛情一旦和利益掛鉤,
就不得不讓人懷疑它的純潔性。
方先生甚至覺得亦敏在和他的交往中“動機不純”,
這讓亦敏勃然大怒,
兩人不歡而散。
這時的亦敏才發現自己對愛情的選擇竟然把自己的事業從陽關大道逼上了獨木橋。
建議:此時的亦敏應該做的第一步是和自己公司的經理做一次嚴肅的談話,
明確自己絕不把事業和愛情混作一團的態度。
第二步,
逐步讓公司的其他基層業務員接手方先生的業務,
所有細節問題自己不再出面,
這樣雙方都可以不尋私情地公事公辦。
這樣即使將來亦敏和方先生的戀愛關係觸礁,
我為男友打工
許倩的男友開了一家小小的廣告公司, 許倩從學校畢業後開始給男友打工。 公司裡本來就只有三、四個人, 還包括一個一周只來兩次的會計, 所以大多數時間就是他們兩個人在辦公室裡忙活。
男友還處在創業的初級階段, 所以有時難免脾氣急躁。 遇到了挫折後兩個人一起愁眉苦臉, 下了班也沒有心思象過去一樣出去HAPPY。 這樣的情形持續了一段時間之後, 兩個人不歡而散了。
許倩總結到:“把愛情和事業放在一起, 本來輕鬆的生活變得不堪重負。 還有一個負面效應:我再找工作的時候, 發現自己和他在一起的那段工作經驗基本上是空白, 我沒有學到正規公司裡的良好的工作方式,也沒有學會如何處理同事之間的人際關係。總而言之,除了一段失敗的感情,我沒有任何收穫。”
建議:再簡單不過了,即使是處在熱戀中,也不要為男友打工。離開他的公司,到外面的世界去尋找自己事業的起點,不要讓工作集合覆蓋你的情感集合。
離婚不離家
以上案例還都是“合資”愛情中的輕量極,所造成的殺傷力不是最大。凱豐先生和張曼小姐的情況就更加具有代表性了。
他們兩人本是大學裡的同學,結婚後,他們決定創辦自己的公司,經過一番艱苦創業,把一間小公司辦得有聲有色。
就在生意越做越順的時候,兩個人的感情卻出了問題。此時的張曼非常苦惱,共同辦起的這間公司比孩子問題更加棘手。
公司註冊時使用的是凱豐的名字。兩個人一旦分開,張曼也就該離開公司了。就算是把公司的資產平均分配一下,可這間公司在法律上是屬於凱豐的,不管張曼曾為此付出了多少心血。
重新再創業需要太多的勇氣和努力,張曼實在是無法下這個決心。這時也不要指望男人有什麼謙讓的“紳士風度”,面對生計的大事,男人也是非常自私的。
這種案例中出現的女性往往有著很高的知識水準和工作能力,她們一心和男友一起創業,卻發現在感情出現危機時,事業的大樓也即將一同坍塌。
建議:這時再怎麼頓足捶胸地後悔也沒有用,一切措施就是為了“亡羊補牢”,把損失減少到最小。先和對方談判,爭取最大的利益,起碼要獲得公司一部分的資產,以補償自己多年來付出的心血和時間。
然後給自己一個假期,去做一些自己一直想做,卻沒有時間做的事情,經過了徹底的休整之後,就可以用一個平和的心態來審視自己所走過的路,此時再問問自己,下一步想做什麼?是繼續打拼,還是安于寧靜的生活?
我沒有學到正規公司裡的良好的工作方式,也沒有學會如何處理同事之間的人際關係。總而言之,除了一段失敗的感情,我沒有任何收穫。”
建議:再簡單不過了,即使是處在熱戀中,也不要為男友打工。離開他的公司,到外面的世界去尋找自己事業的起點,不要讓工作集合覆蓋你的情感集合。
離婚不離家
以上案例還都是“合資”愛情中的輕量極,所造成的殺傷力不是最大。凱豐先生和張曼小姐的情況就更加具有代表性了。
他們兩人本是大學裡的同學,結婚後,他們決定創辦自己的公司,經過一番艱苦創業,把一間小公司辦得有聲有色。
就在生意越做越順的時候,兩個人的感情卻出了問題。此時的張曼非常苦惱,共同辦起的這間公司比孩子問題更加棘手。
公司註冊時使用的是凱豐的名字。兩個人一旦分開,張曼也就該離開公司了。就算是把公司的資產平均分配一下,可這間公司在法律上是屬於凱豐的,不管張曼曾為此付出了多少心血。
重新再創業需要太多的勇氣和努力,張曼實在是無法下這個決心。這時也不要指望男人有什麼謙讓的“紳士風度”,面對生計的大事,男人也是非常自私的。
這種案例中出現的女性往往有著很高的知識水準和工作能力,她們一心和男友一起創業,卻發現在感情出現危機時,事業的大樓也即將一同坍塌。
建議:這時再怎麼頓足捶胸地後悔也沒有用,一切措施就是為了“亡羊補牢”,把損失減少到最小。先和對方談判,爭取最大的利益,起碼要獲得公司一部分的資產,以補償自己多年來付出的心血和時間。
然後給自己一個假期,去做一些自己一直想做,卻沒有時間做的事情,經過了徹底的休整之後,就可以用一個平和的心態來審視自己所走過的路,此時再問問自己,下一步想做什麼?是繼續打拼,還是安于寧靜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