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將持續數月的公開討論, 焦點集中在很多非處方止咳藥和感冒藥可能傷害學步兒童及學前兒童的健康。 包括公共衛生官員和兒科醫師在內的評論家們, 都支持政府制定更嚴格的警告來防止威脅生命的藥物過量行為。
FDA非處方藥辦公室主任Charles Ganley博士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就像答覆Baltimore市官員及其他人士的週四請求檔一樣, 他說“我們一直關注這項討論特別是關心兒童使用這些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此項請求決不是第一次對小兒使用此類藥物提出警告。 1997年美國兒科協會開始提醒父母注意這些事項。 而且就在2個月前, 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報告有1500多名學步兒童和嬰兒因為藥物緣故死在急診室, 這個資料超過兩歲年齡組。 此研究的作者告訴父母對2歲以下兒童給藥時要諮詢醫師。
代表非處方藥生產商的消費者保健品聯合會主席Linda A. Suydam說, 事實上, 每個止咳藥和感冒藥的標籤已經提醒父母要諮詢醫生。
Suydam在一項聲明中說“如果按標籤說明使用, OTC止咳藥和感冒藥的用藥安全史很長。 對所有消費者來說, 最重要的資訊是, OTC藥物是真正的藥物並且任何時候必須根據標籤說明來使用”。
然而, 產品包裝經常印有明顯小於2歲的兒童圖像, 以及像"infant" 和"baby"之類的字樣。 請求者稱這是種誤導, 而且一般藥店購進30多種此類藥物。
例如濃縮型Tylenol Plus Cold & Cough, 雖然標籤建議用於2歲以下兒童時要詢問醫生, 但標籤上是一幅母親和嬰兒的圖片。 雖然製造商McNeil的消費者保健中心在一項聲明中反復提醒。 一位女發言人也傾向于作進一步的討論。
FDA從未批准0-2歲兒童用藥的推薦劑量。 根據CDC的觀點, 並不知道有多少種成分會對那麼小的兒童產生傷害或導致死亡。
此項請求要求FDA進一步規定標籤說明藥物不能用於6歲以下兒童。
根據此項新請求提供的資料, 2004年僅馬里蘭大概就有900名4歲及以下兒童使用藥物過量。 在Baltimore法醫確定在過去五年裡至少有4起4歲以下兒童的死亡與使用此類藥物有關。
請求人爭論說, 這些藥物也從沒有被證實會對那麼小的孩子有好處。 因此, Baltimore官員說“我們建議家人要知道這些威脅, 而且對5歲及以下兒童不要使用非處方止咳藥和感冒藥”。
那麼父母該怎麼辦呢?
Ganley說“他們(父母)現在只需繼續沿用藥物劑量。 根據我們剛獲得的資訊, 如果我們認為有必要我們將立即做出一項聲明”。
1994的一項研究指出父母通常給一年內平均患6到10次感冒的孩子服用感冒藥和止咳藥。 美國醫學會雜誌的研究發現, 在指定的30天時間裡, 約有36%的3歲美國兒童服用非處方止咳藥和感冒藥。
Ganley也告訴記者, 這項請求可能無意中提出了更廣泛的關於藥物有效性的要求,
他補充說, 這同時也提出一個問題, FDA是否應該讓醫生來決定何時, 以何種劑量來對那些FDA沒有給出相關資訊的年齡組孩子給藥, 以此確保安全及謹慎。
Ganley說“此項請求打開了比預想更廣泛的討論”。 他補充說FDA正在評價所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