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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亢的分期藥物治療

甲狀腺機能亢進症 簡稱甲亢, 是指甲狀腺本身產生甲狀腺激素過多而引起的甲狀腺毒症。 由於甲亢可引起心、肝、腎等多種臟器的損害和誘發多種併發症, 對身體損害很大, 所以甲亢一經診斷應立即採用合理的治療方法。

目前治療甲亢的方法主要有三種:內科治療、手術治療和放射性同位素治療。

藥物治療:是較安全的方法, 不對甲狀腺和周圍組織造成損傷

適合症狀:初發甲亢, 較為年輕的患者可考慮藥物治療, 但缺點是療程較長, 大約須堅持服藥1.5~2年或更長, 不可任意中斷服藥, 在治療過程中患者須定期到醫院複查甲狀腺功能以便及時調整藥量。

甲亢的藥物治療臨床上分三期:

控制期:在甲亢開始治療時, 他巴唑或丙基硫氧嘧啶(簡稱丙基)每日6~9片, 病情嚴重者可加量至每日9~20片, 兩周後甲狀腺激素水準開始下降, 2~3個月後甲亢症狀可得到有效控制。

減量期:甲亢控制後, 藥物要及時減量, 每2~4周減量一次, 每次減量至原藥量的1/3~1/4, 整個減量期約需2~4個月。

維持期:當藥物減至他巴唑或丙基每日1~2片、甲狀腺功能維持在正常範圍時, 仍需要堅持服藥, 整個療程需1~2年, 最後由醫生根據臨床停藥指標決定是否停藥。

注意事項:甲亢的藥物治療復發率約為50%, 多發生在停藥後一兩年後, 多數與患者在治療過程中擅自停藥或隨意更換其他方法有關。

最常見的原因是藥量不足, 療程不夠, 病情好轉就停藥, 病情加重再服藥, 如此可使甲亢長期難愈, 易復發。

一些誘因也可導致甲亢復發, 如感染、外傷、精神生理因素、飲食不適等。 故甲亢的藥物治療貴在堅持服藥, 定期複診, 及時調整藥量, 不可急於求成而擅自更改或停止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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