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幾乎能通過胎盤的藥物均能通過乳腺進入乳汁, 因此孕期不適宜用的藥物哺乳期及新生兒期也不宜應用。
2、 哺乳期用藥時, 哺乳時間應避開血藥濃度高峰期, 減少乳汁中的藥物濃度。
易導致乳汁中濃度較高的藥物有, 碘製劑, 溴製劑, 抗凝劑, 放射性藥物, 麥角製劑, 通便藥, 阿托品, 四環藥, 異煙肼, 汞劑等。
乳汁中濃度較低, 對嬰兒影響不大的藥物有, 甲狀腺素, 安定, 地高辛等。
乳汁中濃度不高, 但對嬰兒有害的藥物有, 避孕藥, 利尿劑, 磺胺類藥物, 茶啶酸、碳酸鋰, 巴比妥類藥物,
3、新生兒皮膚薄, 皮下毛細血管豐富, 體表面積大, 皮膚對藥物吸收作用較強, 應注意外用藥物中毒問題。
4、新生兒肝、腎功能尚不健全, 經藥物解毒及排瀉功能差, 注意藥物蓄積中毒。
5、新生兒用藥要有嚴格適應症, 減少不必要用藥, 包括氧氣吸入。
6、新生兒用藥要掌握劑量, 按體重, 日齡, 病情而調整, 按病情決定療程長短, 不可一用不停, 也不要用藥不足療程而使病情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