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斜視性弱視: 患者有斜視或曾有過斜視, 由於眼位偏斜而發生複視, 為了解除或克服斜視所造成的複視, 斜視眼的黃斑功能長期被抑制而導致弱視。 早期適當治療, 弱視眼的視力可以提高, 但也有少數頑固病例, 雖經長期治療, 視力改善不多。
(二)屈光參差性弱視:由於兩眼屈光參差較大, 在兩眼黃斑形成的物象清晰度不同或大小差別太大, 融合困難, 腦皮質中樞只能抑制來自屈光不正較大的眼的物象, 日久發生弱視。 如果早期矯正屈光不正有可能防止其發生。
(三)形覺剝奪性弱視:在嬰幼兒期,
(四)屈光不正性弱視:多為雙側性。 發生在沒有戴過矯正眼鏡的高度屈光不正者。 戴合適眼鏡後, 能使視力逐漸提高, 但為時較長, 一般需2~3年。
(五)先天性弱視:發病機理目前尚不十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