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臨床應用的抗心律失常藥物已有50種以上, 常按藥物對心肌細胞動作電位的作用來分類心律失常的治療, 應包括發作時治療與預防發作。 除病因治療外, 尚可分為藥物治療和非藥物治療兩方面。
病因治療包括糾正心臟病理改變、調整異常病理生理功能, 以及去除導致心律失常發作的其它誘因。
藥物治療緩慢心律失常一般選用增強心肌自律性和加速傳導的藥物, 如擬交感神經藥、迷走神經抑制藥物或鹼化劑。 治療快速心律失常則選用減慢傳導和延長不應期的藥物, 如迷走神經劑、擬交感神經藥間接興奮迷走神經或抗心律失常藥物。
非藥物治療包括機械方法興奮迷走神經, 心臟起搏器, 電複律, 電除顫, 電消融, 射頻消融和冷凍或鐳射消融以及手術治療。 反射性興奮迷走神經的方法有壓迫眼球、按摩頸動脈竇、捏鼻用力呼氣和摒住氣等。
心臟起搏器多用於治療緩慢心律失常, 以低能量電流按預定頻率有規律地刺激心房或心室, 維持心臟活動;亦用於治療折返性快速心律失常和心室顫動, 通過程式控制的單個或連續快速電刺激中止折返形成。
最後專家提醒:藥物治療無效者, 結合臨床電生理對心律失常折返途徑的定位, 考慮經靜脈導管電灼、射頻、冷凍、鐳射或選擇性酒精注入折返徑路所在區心肌的冠脈供血分支或手術等切斷折返途徑的治療。
心律失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