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穩定性心絞痛介於勞累性穩定型心絞痛與急性心肌梗死和猝死之間, 如果不能恰當及時的治療, 患者可能發展為急性心肌梗死。 對不穩定性心絞痛的常規治療主要包括抗缺血治療、強化治療、支持治療及合併症治療。
1、抗缺血治療:心絞痛患者發病時疼痛劇烈, 持續時間往往達30分鐘, 臥床休息和含服硝酸酯類藥物僅出現短暫或不完全性胸痛緩解時應迅速作相關檢查予以評估, 並儘早開始抗缺血治療。
2、強化治療:確認為不穩定性心絞痛的患者應及早住院強化治療, 一般幾小時內就應控制住患者的症狀,
3、支持治療:在治療的過程中患者應臥床休息, 儘量避免各種確知足以誘致發作的因素, 如過度的體力活動、情緒激動、飽餐等, 必要時給予吸氧、鎮靜治療。
4、合併症治療:感染、發熱、甲亢、心動過速、心功能惡化、貧血等合併症常可加重心肌氧耗, 不利於心絞痛治療, 治療同時應積極治療合併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