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早期
胎兒對藥物敏感, 這時服用的藥物可能會導致畸形, 所以一般不主張使用退燒藥, 除非病情非常需要。
懷孕的中、晚期
可以短期使用布洛芬類藥物和吲哚美辛類藥物(如消炎痛)。 曾有報導, 吲哚美辛類藥物會導致胎兒心臟的動脈導管過早閉合、肺動脈高壓等, 但是, 徐教授說, 短期地偶爾使用一兩次, 一般不會產生太大的副作用。
孕晚期
長期慢性發熱的患者, 應首先查清楚引起發熱的原因, 針對病因進行治療, 例如結核患者, 需使用抗結核藥, 而不主張用退熱藥。
在某些高熱患者, 如體溫達到39攝氏度以上,
最後提醒大家, 許多退熱藥都是複方製劑, 除了退燒藥, 其他的藥物成分也可能會導致不良反應, 因此, 若是使用複方製劑最好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