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癔症?癔症是由精神因素, 如生活事件、內心衝突、暗示或自我暗示, 作用于易病個體引起的精神障礙。 癔病的主要表現有分離症狀和轉換症狀兩種。 分離, 是指對過去經歷與當今環境和自我身份的認知完全或部分不相符合。 轉換, 是指精神刺激引起的情緒反應, 接著出現軀體症狀, 一旦軀體症狀出現, 情緒反應便褪色或消失, 這時的軀體症狀便叫做轉換症狀, 轉換症狀的確診必須排除器質性病變。
癔症是由什麼引起的?
1、生物學因素
(1)遺傳:最早的癔症遺傳學研究是Kraulis在1931年完成的。 他調查研究了1906~1923年期間被Kraepelin診斷為癔症患者的所有親屬,
(2)素質與人格類型:通常認為, 具有癔症個性的人易患癔症。 所謂癔症個性即表現為情感豐富、有表演色彩、自我中心、富於幻想、暗示性高。 國外還有不成熟、要脅、性挑逗等特徵的描述。
(3)軀體因素:臨床發現神經系統的器質性損害有促發癔症的傾向。 多發性硬化、顳葉局灶性病變、散發性腦炎、腦外傷等均可導致癔症樣發作。
2、心理因素現代醫學觀點傾向於癔症是一種心因性疾病。
3、社會文化因素社會文化因素對癔症的影響作用較明顯, 主要表現在癔症的發病形式、臨床症狀等方面,
癔症的臨床症狀主要有哪些?
1、分離症狀的主要表現
(1) 分離性遺忘:表現為突然不能回憶起重要的個人經歷。 遺忘內容廣泛, 一般都是圍繞創傷性事件。 這一遺忘的表現不能用使用物質、神經系統病變或其他醫學問題所致生理結果來解釋。 固定的核心內容在覺醒狀態下始終不能回憶。
(2) 分離性漫遊:伴有個體身份的遺忘, 表現為突然的、非計畫內的旅行。 分離性漫遊的發生與創傷性或無法抗拒的生活事件有關。 情感暴發:很多見。 表現為情感分發洩, 時哭時笑, 吵鬧, 對自己的情況以誇張性來表現。 發作時意識範圍可狹窄。 衝動毀物, 傷人, 自傷和自殺行為。
(3) 情感暴發:很多見。 表現為情感分發洩, 時哭時笑, 吵鬧, 對自己的情況以誇張性來表現。 發作時意識範圍可狹窄。 衝動毀物, 傷人, 自傷和自殺行為。
(4) 假性癡呆:給人傻呆幼稚的感覺。
(5) 雙重和多重人格:表現為忽然間身份改變。 比較典型的就是民間說的“鬼怪附體”。
(6) 精神病狀態:發病時可出現精神病性症狀。 與分裂症的區別主要在於幻覺和妄想的內容不太固定, 多變化, 並且很易受暗示。
(7) 分離性木僵:精神創傷之後或為創傷體驗所觸發, 出現較深的意識障礙, 在相當長時間維持固定的姿勢, 仰臥或坐著, 沒有言語和隨意動作, 對光線, 聲音和疼痛刺激沒有反應, 此時患者肌張力, 姿勢和呼吸可無明顯異常。
2、轉換症狀的主要表現
(1)運動障礙:可表現為動作減少,
(2)痙攣障礙:常於情緒激動或受到暗示時突然發生, 緩慢倒地或我與床上, 呼之不應, 全身僵直, 肢體抖動等, 無大小便失禁, 大多歷時數十分鐘。
(3)抽搐大發作:發作前常有明顯的心理誘因, 抽搐發作無規律性, 沒有強直及陣攣期, 常為腕關節, 掌指關節屈曲, 指骨間關節伸直, 拇指內收, 下肢伸直或全身僵硬, 呼吸陣發性加快, 臉色略潮紅, 無尿失禁, 不咬舌, 發作時瞳孔大小正常;角膜反射存在, 甚至反而敏感, 意識雖似不清, 但可受暗示使抽搐暫停, 發作後期肢體不鬆弛,
(4)各種奇特的肌張力紊亂、肌無力、舞蹈樣動作, 但不能證實有器質性改變。
(5)聽覺障礙:多表現為突然聽力喪失, 電測聽和聽誘發電位檢查正常, 失聲, 失語, 但沒有聲帶, 舌、喉部肌肉麻痹, 咳嗽時發音正常, 還能輕聲耳語。
(6)視覺障礙:可表現為弱視、失明、管視、同心性視野縮小、單眼複視, 常突然發生, 也可經過治療突然恢復正常。
(7)感覺障礙:可表現為軀體感覺缺失, 過敏或異常, 或特殊感覺障礙。 感覺缺失範圍與神經分佈不一致;感覺過敏表現為皮膚局部對觸摸過於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