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發生在原有手部濕疹病人時或與接觸性皮炎同時存在時, 則蕁麻疹表現有時不突出, 容易被忽視而漏診。
診斷時, 首先要問清接觸史和病情變化情況, 從患者的職業或生活環境的接觸物中, 可以找出致病物的線索。 皮膚試驗:皮膚試驗是確診接觸性蕁麻疹的重要手段之一, 但通常用於檢查遲延型反應致敏原的閉合斑貼試驗往往不適用, 對致病物常呈假陰性反應。 這是因為大多數接觸性蕁麻疹引起快速敏感反應, 但經過致病物持續刺激一段時間後,
常用的皮膚試驗方法有:
a、開放性斑試:一般在腕屈側正常皮膚部位, 塗上被試物。 20分鐘後及30分鐘後各觀察一次。
b、20分鐘閉合斑貼試驗:在腕部正常部位 , 按常規斑貼試驗方法進行閉合斑貼試驗, 貼20分鐘後去除斑試物。 於去除當時及10分鐘後觀察、判定。
c、皮膚劃痕試驗:限於上述二種試驗陰性時進行。 在正常皮膚處, 劃破表皮後, 塗上被試物, 20分鐘及30~60分鐘, 分別觀察2次, 進行判定。 由於本病屬即刻型反應, 有時伴有全身症狀, 應特別注意, 防止由皮試發生休克樣反應。 應以危險性小的方法進行為原則,
綜上所述接觸性蕁麻疹的診斷要點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1、皮膚接觸致病物後, 15~30分鐘內在接觸局部發生瘙癢、紅斑、風團等蕁麻疹現象。
2、發病時的皮膚可以是正常的, 也可有濕疹等皮疹。
3、皮膚試驗時, 速髮型反應呈陽性, 但是皮膚劃痕試驗呈陽性, 而開放性斑試可呈陽性, 也可呈陰性。
4、通常的遲延型皮膚斑貼試驗可呈陰性, 也可呈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