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血管瘤的治療應採取綜合性治療。 大部分血管瘤的早期如鮮紅斑痣、毛細血管瘤及海綿狀血管瘤均可動態觀察。 即每隔3-6個月到醫院由小兒外科醫生進行隨診, 觀察其大小、顏色、厚度的變化, 以決定是否可等待自行消退, 一般適用於2歲以內的兒童血管瘤。
鐳射治療一般適用於鮮紅斑痣;敷貼及注射, 適用于單純毛細血管瘤及較小、較薄的海綿狀血管瘤;藥物注射治療, 適用於較小的海綿狀血管瘤, 常選用平陽黴素、醋酸確炎舒松、亞甲蘭等;對於生長快, 有毀容可能性或較大的海綿狀血管瘤、動脈血管瘤可以早期選擇手術切除治療或聯合注射治療;合併血小板減少的巨大海綿狀血管瘤,
總之, 兒童得了血管瘤, 應根據不同類型決定治療方式。 大部分血管瘤可自行消退, 如果缺乏這種認識, 採用手術、冷凍、鐳射、放射、硬化劑、激素等方法治療, 這不僅給患兒帶來不必要的痛苦, 而且會帶來許多後遺症, 破壞容貌, 甚至還有復發。 有些血管瘤是不會消退的, 如蔓狀血管瘤、淋巴血管瘤等, 可終身存在, 通常在出生時即已發生, 並隨兒童年齡增長而按比例緩慢生長, 對這種應早期積極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