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移植主要是針對晚期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嚴重冠狀動脈疾病進行的外科移植手術。 是將已判定為腦死亡並配型成功的人類心臟完整取出, 植入所需受體胸腔內的同種異體移植手術。 受體的自體心臟被移除或保留用以支持供體心臟。 手術後平均生存期為13年。
心臟移植是高風險手術, 在院死亡率在百分之七左右。 心臟術後併發症包括感染、敗血症、供心衰竭、出血、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慢性腎衰竭、免疫排斥反應以及服用免疫抑制劑的副作用。 因為心臟移植屬於異體器官移植, 受體對其具有免疫排斥可能,
並不是所有的心衰患者都適合作心臟移植手術, 當合併心臟以外的其他系統嚴重疾病時被認為存在心臟移植的禁忌證。 以下情況將會增加手術併發症的發生:
1.患有不可逆的嚴重的肝臟、腎臟或肺部疾病以及難以控制的高血壓。
2.嚴重糖尿病伴有終末器官損傷。
3.嚴重外周血管/中樞血管疾病, 不能介入/手術治療的外周血管疾病。
4.肺動脈高壓或肺循環阻力增高。
5.5年內活動性或近期發現的實體器官、血液系統惡性腫瘤。
6.病理性肥胖或惡液質
6.6個月內藥物、煙草或者酒精濫用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