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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病接觸者慎用藥物預防

眾所周知, 有時為了預防某種傳染病的傳播, 常常對已接觸或可能接觸傳染源的易感染者進行藥物預防。 例如, 用喹啉一伯喹合劑預防瘧疾等。

那麼, 性病接觸者是否需要用藥物預防呢?一般來說, 除非證據確實, 最好暫不用藥物作預防性治療。 否則可造成診斷不明確, 使接觸者顧慮重重, 心理壓力大;盲目使用抗生素還可造成接觸者經濟損失, 並產生細菌耐藥性。 但在下列情況下, 應採用藥物預防性治療;

(1)接觸的性病患者是確診的, 接觸者有多次接觸史而又未採取預防措施。

(2)接觸者是晚期妊娠婦女,

晚期妊娠婦女接觸性病後, 受傳染的可能性很大。

(3)接觸者準備出海作長期航行, 或準備作長途旅行, 途中又缺乏相應的治療條件。

(4)接觸者因種種原因不願接受一系列檢驗, 一時又難以確診, 特別是接觸過淋病患者的女性, 延誤治療可能引起盆腔併發症。

(5)接觸者如不治療, 一旦發病, 很可能傳染給其他人。

所以, 性病接觸者是否要用藥物預防, 應加以判斷, 區別對等。 凡有懷疑或未經檢查的, 接觸者不應盲目採用預防性用藥, 應嚴格遵守“先診斷後治療”這一信條。 與性病患者接觸後, 切勿隱瞞病情或擅自亂用藥。 不論是預防性用藥或治療用藥, 均應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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