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妊娠期發生的或首次發現的糖尿病, 其中80%—90%的孕婦在孕前無糖尿病史, 約有10%左右在懷孕前就已經存在隱性糖尿病, 只是沒有發現而已。
妊娠期糖尿病發生是因為受孕以後分泌的激素, 在人體組織外周有抵抗胰島素的作用, 隨著孕周的增加, 特別是在懷孕24至28周時會達到高峰, 因此醫生會在這個階段對孕婦進行有關糖尿病的篩查試驗。
資料發現, 妊娠期糖尿病的發生率已由1996年的2%增加到2003年的4.6%, 這可能與孕婦過度補養、飲食不合理等因素有關。
妊娠期糖尿病對母嬰都有危害,
完全有可能是胃潰瘍復發。 胃潰瘍病如果沒有經過正規治療, 一年的復發率會達到60%—80%, 經過正規治療後可以降低到10%以下。 所說的正規治療需要根除幽門螺桿菌, 之後再堅持服藥, 療程一般為6—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