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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素可誘發股骨頭壞死

造成股骨頭壞死的原因很多, 有因摔跤或損傷造成股骨頸骨折、髖關節挫傷, 使股骨頭缺血, 從而造成壞死;也有因過量飲酒且長期飲用高度烈性酒, 使脂代謝紊亂造成股骨頭血管的栓塞;也有因其他的疾病而繼發的壞死。 而較常見的一種是醫源性的, 這就是用激素而造成的。

不論是什麼原因用激素, 長時間連續或間斷的應用激素都可能造成股骨頭壞死, 而且往往造成雙髖關節的股骨頭壞死, 致殘率更高。

皮質類固醇激素在臨床上運用較為廣泛, 在搶救休克、呼吸窘迫、急性過敏反應、血管神經性反應等有卓越的貢獻,

它的抗炎消腫作用也很快, 致使一些庸醫為求得眼前利益而濫用這類藥。

例如:有些用於一般感冒的退燒;有的用於腰腿痛;也有的用於一般的皮膚病等等。 這些病並非不能用激素而是要在醫生的指導下, 按醫囑用。 對需長期用激素的病人, 醫師應告知可能會併發股骨頭壞死, 告知利弊關係, 得到病人的理解與配合。

對於需要長期服用激素的病人, 也不能因為激素有造成股骨頭壞死的可能而不用激素, 或突然停止用藥, 這是很危險的。

對於需要長期服用激素的病人來說, 首先要知道可能會出現股骨頭壞死, 需定期檢查, 不能忽視。 如有髖關節疼痛或不適要及時找醫生診治;如早期發現,

應及時治療和預防股骨頭塌陷, 盡可能減少負重, 以車代步, 同時在不負重的情況下活動髖關節, 應積極配合醫生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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