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的治療需要多學科綜合治療已成為提高治療療效的共識, 手術、放療和化療共同組成了目前惡性腫瘤最主要的三大治療手段, 有計劃, 規範性的綜合治療, 將會對不同病期肺癌患者產生良好的治療效果。
手術治療:
肺癌的治療早期應首選手術治療, 手術適應證和手術種類的選擇主要根據腫瘤侵犯的部位、範圍及病人的全身情況特別是心肺功能儲備情況而定。 手術原則是徹底切除病變, 並最大限度地保留健康的肺組織。
早期肺癌應儘量施行根治性肺葉切除手術, 在徹底切除原發癌灶和清除肺門淋巴結的同時,
化療
在肺癌治療中有著重要地位, 根據目前的觀點, 無論早期還是晚期, 無論手術還是放療, 都要結合化療, 才能提高生存率。 對診斷明確的小細胞肺癌, 術前應進行一療程誘導化療, 再行手術切除。 術後繼續化療。 腺癌及大細胞癌術後可定期化療。 對晚期或病變不能手術切除亦可經支氣管動脈進行局部灌注化療。
放療療程進行中及放療後1個月內, 有可能發生放射性肺炎。 急性放射性肺炎伴有高熱、胸痛、咳嗽、氣急等。
分子靶向治療
放射免疫靶向治療是繼腫瘤化療和放射治療後又一全新的治療方法, 被稱為“生物導彈”。 該方法結合了單克隆抗體的靶向與放射性核素內照射的強殺傷作用, 具有療效好、副作用低的特點。
分子靶向性藥物不是將殺傷腫瘤細胞作為目標, 而是將腫瘤細胞膜上或細胞內特異性表達或高表達的分子為作用靶點, 這不僅能更加特異地作用於腫瘤細胞, 阻斷其生長、轉移或誘導其凋亡, 而且還同時降低了對正常細胞的殺傷作用。
肺癌的治療一般是選用上述3種方法, 由於肺癌的發展進程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