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注意:
1、病人臥床休養, 包括入口不大、皮膚燒傷面積較小者在內, 均需仔細觀察病情變化。 傷處一般應用暴露療法, 保持傷肢清潔乾燥, 每日消毒皮膚2~3次。
2、傷後3~5日, 可行第一次手術。 先切除確定的表現壞死組織或焦痂, 探查其深部組織。 如未明顯感染, 則比較徹底地切除失活組織(不出鮮血、電刺激肌不收縮等), 然後以藥液紗布包紮。 隔2~3日再次手術探查, 清除其壞死組織, 直至可以縫合傷口或植皮。
傷後發生嚴重的肢體腫脹, 甚至可阻礙局部血循環, 此時應切開皮膚、筋膜以減壓。 肢體肌廣泛壞死時往往要行高位的截肢。
3、已感染的傷口要充分引流, 予以濕敷, 逐日剪除壞死組織和焦痂, 直至傷口生長肉芽而癒合或植皮修復。 廣泛的深部感染甚易導致毒血症、敗血症、急性腎功能衰竭等, 除了應用大劑量抗生素, 必須及時作多處切開引流, 甚至不得不行截肢術。 暴露的傷口有出血的危險, 壓迫止血和藥物止血只能一時性效果。 應在床邊準備止血帶和手術包。
嚴重電燒傷的致殘率高。 隨著外科技術進展, 治療電燒傷中已採用帶血管游離皮瓣或大網膜覆蓋創面、切除變質血管後移植自體健康靜脈、甚或截除損傷肢段後再植連接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