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救命:
無論出現什麼嚴重的情況,
也不管是何種原因所造成的,
如果病兒呼吸、心跳已很不規則,
快要停止或剛剛停止時,
當務之急就是要設法暫時用人為的力量來幫助病兒呼吸,
以期恢復病兒的自主呼吸;幫助他心跳,
以維持其血液迴圈。
在常溫下,
呼吸、心跳若完全停止4分鐘以上,
生命就會岌岌可危;超過10分鐘,
很難復蘇。
因此,
當病兒的呼吸、心跳發生嚴重障礙時,
如果遲遲不作急救,
只等醫生來救,
或者送到醫院再救,
往往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一旦失去了挽救病兒的有利時機,
即使是多麼高明的醫生和先進的醫療器械,
在搶救垂危病兒時, 家長對一些容易消除的致病因素也應該採取措施。 如遇到外傷大出血、動脈血管破裂時, 要立即設法止血;冬天如發生煤氣中毒, 要立即打開門窗, 或將中毒的孩子抱到其他房間, 以使病兒不再吸入一氧化碳等等。
二、防殘疾:
就是在搶救垂危病兒生命的同時, 要儘量防止病兒日後留下殘疾。 如果我們在急救時處置不當, 有些奄奄一息的病兒生命雖然得救, 有時卻會遺留下殘疾, 造成終生不幸。 如兒童發生摔傷時, 常致脊椎骨折,
當遇到各種化學燒傷, 傷及眼睛、食道等處時, 在現場要及時用大量清水沖洗, 決不可等到醫院再處理, 以免使組織受到嚴重的腐蝕燒傷, 以致使眼睛失明或食道形成疤痕。
三、少痛苦:
就是指在現場急救中儘量減少病兒的痛苦, 因為意外災害的損傷往往是很嚴重的, 常常給孩子身心帶來極大的痛苦。 如各種燒燙傷、骨折, 疼痛劇烈, 甚至會造成休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