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指嚴重的心理障礙, 患者的認識、情感、意志、動作行為等心理活動均可出現持久的明顯的異常, 不能正常的學習、工作、生活。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或多或少對精神病都有所瞭解。 但是精神病的症狀是什麼呢?可能很多人還不清楚, 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一、性格改變。 性格變得與平時不一樣了, 比如表現孤僻, 不願見人, 常常發呆, 獨自發笑, 悲觀厭世, 對人冷漠, 對事物的興趣降低, 整天疑神疑鬼, 情緒多變, 對他人懷有敵意, 無故發脾氣或者緊張恐懼, 長期回避社交和工作等。
二、行為異常。 行為作派變化明顯或者變得讓人不可理解了,
三、言語異常。 說話的方式方法變得不正常了, 比如自己和自己說話, 無故大吵大鬧, 滿口髒話, 與實際不存在的人對罵, 愛說的人變不愛說了或者不愛說的人變愛說了, 說的話或者深奧難懂, 或者不符合邏輯, 或者前言不搭後語, 愛提一些"耳朵為什麼不會吃飯"之類荒唐的問題, 說背後有人議論自己, 窗外有人說自己的壞話, 廣播電視節目是專門針對自己的等。
總之, 如果一個人現在與過去相比,
精神病多在青壯年時期顯病, 有的間歇發作, 有的持續進展, 並且逐漸趨於慢性化, 致殘率高, 難以完成對家庭和社會應擔負的責任。 但是, 如果早期發現、及時就醫, 患者可以在藥物的輔助下, 能勉強地生活、學習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