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營養因素。 孕期營養不良會給母體及胎兒帶來一系列影響, 使胎兒發育遲緩, 甚至導致畸形。 故在妊娠12~18周和妊娠最後3個月至嬰兒出生後半年內這兩個特定時期, 應增加孕婦及嬰兒蛋白質的攝入量, 使腦細胞得到更多的分裂增殖, 可促進智力發育。 近年來有關資料表明, 在妊娠前後應給孕婦補充維生素, 可促進胚胎神經器官的正常封閉。 維生素B12和葉酸是細胞分裂必不可少的物質, 如此類營養補給不足, 可導致胎兒各組織發育遲緩。 由於營養因素而造成的出生缺陷, 其波及範圍甚廣,
第二是職業因素。 系指孕婦所接觸的工作環境及勞動過程中諸因素對胎兒發育的危害。 比如胎兒神經系統對鉛更為敏感, 鉛可造成胎兒腦和中樞神經系統的缺陷, 使孕婦發生中毒的機會也很大。
第三是情緒因素。 孕期情緒穩定, 心情愉快對胎兒的健康發育將起良好的作用。 因為精神刺激均可使大腦皮層與內臟的平衡關係失調, 內分泌失調, 以致引起腎上腺皮質激素增加, 使孕婦子宮活動性降低, 血流量減少, 胎兒供氧不足, 易使胎盤早期剝離。 而且腎上腺素對胎兒的作用時間比母體本身長, 孕婦的緊張情緒過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