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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外科治療的LUNG原則

外科手術治療是肺癌治療的首選方法和基本手段, 肺癌手術治療不同於良性腫瘤和其他外科疾病, 單純外科切除病灶不可能達到令人滿意的效果, 只是一種良好的局部治療方法。 為提高肺癌患者5年生存率, 肺癌外科應遵循其特有的規律即LUNG原則。

L:指局限性病變。 對於病變局限的早中期肺癌(I期和Ⅱ期), 應首選外科治療, 再輔以多學科治療, 可達到預期療效;局限性晚期肺癌(Ⅲ期), 特別是N2, N3, T4的Ⅲ期患者外科手術療效較差。 對於有遠處轉移的晚期肺癌, 雖有外科治療報導且極少數效果尚可, 但總的來說手術並不延長生存期。

U:指不伴嚴重併發症者。 肺癌手術對呼吸和循環系統影響較大, 若患者年齡較大(一般>70歲)且伴有中度以上的心肺疾病、糖尿病等, 手術應慎重考慮, 因為術後常易發生併發症、且患者術後生活品質亦往往不理想。

N:NSCLC :指規範性的手術操作。 雖然肺癌手術的方式至今不能統一, 但國內外眾多學者大都達成以下共識:病肺切除後, 必須清掃相關胸內淋巴結及可疑腫大淋巴結, 從而達到根治目的和統一術後病理分期, 提高術後5年生存率;最大限度切除腫瘤, 最大限度保留健肺, 其目的在於提高患者術後的生活品質;遵循依次結紮切斷靜脈、動脈及支氣管的肺癌手術順序, 最大限度減少醫源性癌細胞的播散;認真仔細地解剖和操作,

減少術中出血, 避免促使癌細胞擴散和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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