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期肺癌外科治療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切除早期局限性癌腫, 達到臨床根治目的;相對徹底切除全部癌組織及胸內淋巴結, 爭取臨床治癒;切除大部分癌組織, 為放療、化療、免疫治療和中醫中藥等治療創造有利條件;緩解患者繼發和併發的症狀, 減少痛苦, 改善其生活品質。
衡量肺癌外科治療作用的標準為術後5年生存率及生活品質的評定。 目前, 肺癌治療總的5年生存率為10%左右, 西方發達國家可達12% - 16%, 而經過外科手術等多學科治療後, 生存率可提高3倍, 達30%-40%左右。
肺癌的手術適應證
(1)NSCLC的手術適應證。
(2)SCLC的手術適應證。 臨床分期1期SCLC估計可行根治性切除者;Ⅱ期SCLC 化療後估計可行根治性切除者;ⅢA期患者化療獲得緩解(CR、PR), 屬於擴大手術範圍, 更適用於年齡較輕的混合型SCLC;ⅢA期化療緩解未達PR或無效果, 但估計病變範圍允許手術者(術時估計病變有錢留者應局部放置金屬標誌以備放療, 然後化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