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痛。 經X光片檢查, 牙槽骨吸收。 早期牙周炎, 牙槽骨吸收少;到了晚期牙周炎, 牙槽骨吸收多。
牙周炎的治療以局部治療為主, 首先是除去牙齦上方的牙石(醫學上稱為齦上牙石), 然後除去牙周袋內的牙石(即齦下牙石), 並刮除牙周袋內含有大量細菌毒素的病變牙骨質, 經過這些治療後, 牙齦紅腫可以消退, 牙齦出血和牙周袋溢膿可消失。
形成了牙周袋後, 通常對牙周袋進行藥物處理, 可在牙周袋內置入各種藥物, 如碘甘油、複方碘液或抗菌藥物, 使牙周袋內保持較高的藥物濃度, 消滅牙周袋的各種細菌,
經上述治療後, 療效不好者, 則需進行牙周手術。
牙齒鬆動者, 可採取不同方法, 進行松牙固定術。 對於病情嚴重, 牙周組織破壞較多, 無法保留的思牙, 則需拔除。 除局部治療外, 症狀明顯嚴重者, 可採取全身治療, 即口服抗菌藥物, 如甲硝哩, 每天3次, 每次0.2克, 連服1周;螺旋黴素, 每天4次, 每次0.2克, 連服1周;替硝唑, 每天2次, 每次0.5克。
牙周炎早期治療效果好, 能使病變停止發展, 牙周組織可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復, 因此, 當牙齦出現紅腫, 需及時到醫院檢查、診斷與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