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內鏡和手術切除食道癌的治療
食道癌0期及部分1期患者, 病變淺小局限可行內鏡下切除, 定期隨訪。 如病變廣泛, 多點起源或內鏡下切除不全者, 應行手術治療。 大多數1期及Ⅱ期, Ⅲ期的食道癌可採取以手術為主的綜合治療。 Ⅱb期以上的患者可選擇術前同期放化療, 術前推薦的放療劑量為在4---5周內照射40~50Gy, 照射結束後4~6周後手術。 推薦的化療方案為FP 方案。
不可手術切除的食道癌的治療
對Ⅳ期不能手術或不願意行手術治療者, 可採取以放療為主的綜合治療。 如果能忍受化療,
最佳支持治療包括:①梗阻時支架植入治療;②營養治療;②止痛治療;④食臂擴張治療。
復發和遠處轉移食道癌的治療
對局部復發者, 先期行過手術治療而未行放化療者推薦行放化療和內鏡下治療, 也可行手術治療;而先期行過放化療而未行手術者, 如果能手術切除則應行手術治療, 不能手術者, 給予姑息性放療、化療或支持治療。 遠處轉移者一般給予支持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