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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癲癇藥物治療的主要原則

目前, 抗癲癇藥物仍是治療癲癇的主要手段, 其治療目的就是要控制大腦內的異常放電, 改善症狀。 其用藥原則包括儘早開始治療、根據發作類型選藥、儘量單種用藥、從小劑量開始、堅持長期規則服藥。

一旦確診了癲癇病, 不論患者年齡大小, 都應該儘早開始規範的治療。 藥物治療可以有效控制症狀, 避免癲癇發作對於人體生長發育的影響, 治療成功率高。 對於首次發作的患者, 若非嚴重發作, 且不存在中樞神經發育異常, 可等第二次發作後再用藥。

在選擇抗癲癇藥物時應根據發作類型選擇藥物,

每種類型的癲癇都有首選藥物, 應先考慮使用首選藥物, 如果效果不理想再考慮應用次選藥物。 首次藥物治療只選用一種抗癲癇藥物, 如果效果不佳可考慮換藥, 一般不多種抗癲癇藥物聯合應用。 部分頑固病例或混合發作者可嘗試聯用抗癲癇藥物, 但應注意檢測血藥濃度。 每個患者對於每種抗癲癇藥物的反應性和耐受性不同, 一般都需要從小劑量開始應用, 根據治療效果、患者症狀變化和血藥濃度來調整劑量, 達到最大療效或最大血藥濃度時為止。 抗癲癇藥物一般需要在癲癇完全不發作2~4年後才開始減量, 經過半年至1年的減量過程才能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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