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對於癲癇的治療, 主要依靠抗癲癇藥物治療, 必要時可以施行手術治療。 對於原發性癲癇患者, 由於不能明確病因治療, 一般根據癲癇發作類型選擇適合的抗癲癇藥物治療, 力求控制住癲癇發作。 對於繼發性癲癇患者, 應在應用抗癲癇藥物控制癲癇發作的同時, 積極治療原發疾病。
一旦患者確診了癲癇, 應儘早應用抗癲癇藥物, 特別是有反復癲癇發作歷史的患者, 應早期服用適宜的抗癲癇藥, 儘快終止癲癇發作。 由於抗癲癇藥物副作用較大, 應儘量應用單種藥物控制病情, 聯合應用抗癲癇藥物不調整藥物劑量,
癲癇患者可能需要連續服用抗癲癇藥物3~5年, 患者應定期複診, 即使是在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癲癇發作的情況下也應定期複診。 複診時應向醫生如實敘述自身的症狀, 定期測量血中的抗癲癇藥物濃度, 同時應抽血查肝功、腎功能等專案, 以便醫生根據患者情況及時調整用藥劑量。
對於癲癇病灶明確,
而應用抗癲癇藥物治療效果不佳的患者,
可考慮應用手術治療的方法。